各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家:按照《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乐山市2025年加力扩围促消费12条措施》《加力实施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全市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的通知》等要求,现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征集,一、报名时间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由意向主体向乐山市市中区商务局提交申请并附所需资料的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二、报名条件(一)销售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应是在市中区注册登记的合法有效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收回、暂存和移交工作,5.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参与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二)回收主体继续沿用2024年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主体中确定的回收主体,三、报名材料(一)申请表(附件2),(三)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报名条件逐项提供图片、文字或其他佐证材料,四、征选程序乐山市市中区商务局收到经营主体申请后组织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主体,并于1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参与主体名单向乐山市商务局备案,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2634257、2108032附件:1.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参与主体情况汇总表2.申请表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