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保险)是指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本次评价主要围绕长护保险居家护理服务开展,服务居家失能人员1041人,全区共有1041人享受长护保险居家护理服务,发现1041名享受长护保险居家护理服务的参保人员中,根据《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一)选择承担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4.应配备专业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5......具备相应的医护专业人员......其中医生不少于1人......护士不少于3人......(二)承担街道(乡镇)区域居家护理服务的机构......应配备专业护理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未通过评估407人(机构护理42人、居家护理365人),按照每位评估人员机构护理评估100元/次,未通过评估63人(机构护理4人、居家护理59人),难以有效监管长护保险居家护理服务,不能满足居家护理服务的监管需求,巡查居家护理的失能人员家庭不少于一年回访1次,2023年居家护理服务的参保人员为1041人,一是加强对定点居家护理机构组织失能人员参加评估等级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