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技能人才培养供需对接渠道,落实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有序健康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根据技能岗位需求,对技能人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根据规定给予职业技能竞赛获证选手、推荐单位、承办机构相应补贴奖励,依托区域中职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区域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共建共享试点,鼓励企业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从事技能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技能评价,加强高技能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广泛解读宣传高技能人才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