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医保〔2021〕93号)和《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医保〔2021〕94号)的相关规定,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集体评估后,佛山明州康复医院等4家医药机构评估合格,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将纳入拟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4日止,如公众对名单中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五楼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股,附件:2025年第一期申请定点资格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5年2月13日附件2025年第一期申请定点资格医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序号执业许可证名称营业执照名称/法人单位名称地址申请业务1佛山明州康复医院佛山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兴华路27号6栋首层1-22号、27号、二层、三层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资格确认2广州市海王星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禅城依云上城健康药房广州市海王星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禅城依云上城健康药房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魁奇二路139号首层P15号限刷社会保障卡3佛山市瀚辰医药有限公司佛山市瀚辰医药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仙槎路8号首层P3号、P4号限刷社会保障卡4佛山市禅城区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国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弼塘中一街2号首层自编之一限刷社会保障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