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2〕8号)有关规定,我厅牵头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等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化工园区复核及认定工作,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6家园区拟通过复核,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拟通过认定,公示期:2025年2月13日至3月12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材料工业处)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306室,附件:广东省拟通过复核及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二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2月13日附件广东省拟通过复核及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二批)1.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2.广东翁源华彩化工园区3.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4.珠西新材料集聚区5.肇庆金利高新区精细化工产业园6.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7.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