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43号)文件精神,经筛查,拟对以下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以最终发放数据结果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馈,电话0432-69983087,序号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稳岗返还比例拟享受稳岗返还金额1220299401443吉林市浩林物业有限公司60%16188.982221000088864吉林市锐仕方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0%9170.963221000084647吉林市乾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60%7730.534221000072563吉林市中惠赫基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60%140234.8851070020323吉林市添铖劳务派遣有限公司60%831.176220299206511吉林省金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60%1493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