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新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罗区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号:2024N0112)等文件要求,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经我局专家组分别对相关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已按实施方案完成,一致通过验收,现下达资金120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件),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其中:合作社补助资金60万元,家庭农场补助资金60万元,请你们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补助表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4日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补助表序号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名称补助资金(万元)1龙岩市新罗区棚友中草药专业合作社302龙岩市新罗区金坪埔养殖专业合作社303新罗区张玉明家庭农场104新罗区清隆家庭农场105新罗区黄海庭家庭农场106新罗区优优家庭农场107新罗区锦龙家庭农场108龙岩市新罗区名特优家庭农场10合计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