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体系,按照《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秦知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陕财办金〔2024〕44号)相关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合作银行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异地城商行在陕设立的一级分行、陕西省内依法设立的地方法人银行总行,3.近两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二)择优条件1.已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银行,2.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计划,针对企业特点开发质押贷款产品,3.“秦知贷”合作银行申报表(见附件),包括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开展情况,(二)承诺书:申请“秦知贷”业务合作资格的银行,承诺书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承诺自愿接受《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秦知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其中包括:1.“秦知贷”业务组织管理机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设立专门部门或机构、主要经营机构及人员构成),2.拟出台(或已出台)的针对“秦知贷”业务的专项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等相关文件,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刘老师029-63916860省财政厅金融处张老师029-68936457邮寄地址:西安新城大院省知识产权局(710004)邮箱:shaanxizscq2023@126.com附件:“秦知贷”合作银行申报表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财政厅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