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39295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5-1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一、文件依据根据《丽水市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推进一季度开门红的政策意见》(莲控指发〔2022〕1号)、《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政策的补充意见》(丽防指发〔2021〕9号)、《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助企开门红”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春节期间留丽市外员工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函》(丽商务〔2022〕2号)等文件精神,二、涉及部门工业:区经济商务局负责园区外企业留丽市外员工名单审核上报,工业园区负责园区企业留丽市外员工名单审核上报,建设:区建设局负责建设口项目留丽市外员工名单审核上报,交通:市交通局负责市区交通行业名单,三、消费券点位根据丽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MT新嬉里超市(金桥店)、丽水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丽水市楠诚万家惠超市有限公司、浙江丽水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丽水市解甲归田共创水果超市等6家企业为接受消费券使用商家,四、消费券资金本次消费券由云闪付平台统一安排,经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统计审核,莲都区相关企业合计消费券金额402150元,根据50元折52.5元使用,100元折105元使用的规则,实际兑现企业资金383000元,公示期自2022年5月13日起至5月20日,请联系莲都区经济商务局林爱玲,附件:留员工稳生产过年大礼包春节消费券资金拨付明细表.docx莲都区经济商务局2022年5月13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