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4号)《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5号)和《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长科发〔2022〕32号)等有关规定,长沙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一批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2023年立项的重大专项,二、评估内容本次评估任务书约定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共两个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具体内容如下:1、项目第一年和第二年度实施情况,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2、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导致任务书约定的阶段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技术问题、产业化问题等,四、评估材料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长沙市科技项目验收(中期)评价工作规范》(长科发〔2023〕18号)要求准备中期评估材料,登录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并对照任务书指标填报中期评估相关表格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科管系统内完成材料的填报与提交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相关要求填报并提交评估材料,附件:1、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名单2、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中期评估材料清单咨询服务电话: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0731-82842007、82849116市科技局监督处0731-88666750市科技局重大专项处0731-88666156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