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省技术转移机构,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工作,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3.独立法人机构应主要从事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活动、法人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的能力,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营业收入(或申报当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技术转移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不少于20项,法人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成交数不少于10项,二、申报程序及要求1.申报单位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2.推荐单位在“科技云”进行初审,并提交纸质推荐函和《推荐申报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汇总表》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单位有关材料严格审核,三、申报推荐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5日至3月25日,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邮编:410013附件:1.湖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2.推荐申报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汇总表(附件下载请前往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