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第六项“住有所居”的公示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现将《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公示稿)第六项“住有所居”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5室)邮编:653100电话:0877-2664381邮箱:1655056049@qq.com附件: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第六项“住有所居”.pdf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