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耕地保护年内安排6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16万亩保护性耕作项目,支持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内建设黑土地保护整县试点,三、鼓励引导土地流转安排专项资金择优对2022年新增流转土地合同期5年以上、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针对30公顷以上水稻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对2022年新评(认)定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扶持,择优推荐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评选国家现代农业玉米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支持农业装备主体建设,落实省级基础母牛奖补政策,对年底能繁母牛存栏达到一定规模,或年内新引进能繁母牛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对年内肉牛出栏能力强的养殖主体给予奖励,七、促进休闲农业消费对2022年新认定的国家、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星级企业的创建予以扶持,八、强化重点企业和项目包保服务认真落实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包联机制,成立5个督导服务组深入龙头企业、畜禽屠宰、动物诊疗、生产资料生产经营等行业主体,九、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组织种养大户、经营主体与东北亚蔬菜批发市场、重点屠宰加工企业建立“点对点”运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