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详见《目录》(二)公开方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yx.gov.cn/37584/38154/38157/38160/38177/38184/index.htm,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岳阳县科技局办公室)查阅,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2、根据湘政办函〔2013〕125号规章文件精神,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4.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30-76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