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本项目拟征收双江自治县邦丙乡邦况村民委员会邦老、邦况第一、邦况第二、下新寨村民小组,公很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城、忙嘎、千烘村民小组,忙乐村民委员会忙乐第一、忙乐第二、小南宋村民小组,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办发〔2023〕16号)执行,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为准,四、安置途径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附件:1.《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听证申请书(样例)》3.《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特此公告联系人及电话:杨发慧088376217448地址:沙河乡允景路1167号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