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完善国有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五)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三、关于金融服务(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完善文化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在国家和地方科技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文化领域培育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七、关于支持转制企业(十三)转制文化企业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支持转制文化企业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十四)转制文化企业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继续执行现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