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九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46号),《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十条措施的通知》(龙人社规〔2022〕1号),二、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返还,二、数据来源: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管理信息系统,由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下发普惠性稳岗返还数据,并通过龙腾大数据企业信用比对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后剔除事业单位、严重违法失信等单位,三、返还方式: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见附件1)并已准确掌握其银行账户的企业,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其对公账户,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不符合条件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2)在公示后若有异议,在2022年年底前可向就业中心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核实后符合返还条件的将稳岗补贴资金按上述方式予以返还,名单见附件3)按照新罗区劳务派遣企业申报稳岗返还须知(龙岩市人力资源超市网站下载中心)要求在2022年年底前申报稳岗返还,五、受理单位:新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7-322569832285689地址:新罗区龙川西路32号区人社局二楼就业中心附件:1、龙岩市新罗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2、龙岩市新罗区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3、新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返还名单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2日附件下载:·龙岩市新罗区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xlsx·龙岩市新罗区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名单.xlsx·新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返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