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湖北尧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盛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路泽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湖北尧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盛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申请企业在1个月内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报湖北省住建厅撤回其相应资质,附件: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实地核查情况汇总表(2022年第2批)序号企业名称申请资质内容及等级实地核查处理意见1湖北尧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新核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未提供部分职称证书原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申请企业在1个月内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报湖北省住建厅撤回其相应资质,2湖北盛斯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新核定: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未提供部分职称证书原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申请企业在1个月内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报湖北省住建厅撤回其相应资质,3湖北路泽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重新核定: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合格同意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