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标准创新奖个人奖申报对象为在杭州高新区(滨江)组织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个人,2024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杭州市政府质量奖、高新区(滨江)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的组织,2024年企业、团体标准被认定为“浙江标准”(包括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浙江标准”以及发布认定的“浙江制造”标准),2024年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组织,2024年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的组织,(2)获政府质量奖或标准创新奖的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或相关负责人可申请个人专项授信,三、预申报事项2024年已立项未发布、2025年拟立项和2025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申报材料申报事项应填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附件1),如为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发文认定的“浙江标准”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认定的“浙江制造”标准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企业获得“同线同标同质”认证认定的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并提供正式发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复印件,10.2024年已立项未发布、2025年拟立项和2025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应填写汇总表(附件2),4.各企事业单位/个人可申请加入滨江区质量标准奖补申报群(QQ群):1009039754,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质量标准品牌奖补申请表.xls附件2: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发布汇总表.xls附件3:承担标准技术委员会及注册专家有关情况统计表.xlsx附件4: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13号).pdf附件5: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4〕12号).pdf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