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工业企业:为推进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县委发[2021]32号)文件精神,对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设备给予资金补助,现就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办法对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设备,按照工业机器人设备本体购置款(不含税金额)的15%给予财政奖励,单台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智能化系统设备单台(套)不超过15万元,智能化系统补助受县级地方财政贡献总额限制,二、申请对象本奖励政策所指的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系统)满足GB/T12643-2013标准,2022年度奖励资金申请对象: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在智能化改造项目中新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设备(智能化系统),三、申报材料1.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系统)购置资金补助申请表,3.申请奖励的机器人(智能化系统)的视频及图片,4.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等相关的电子版证明材料,联系人:雷蕾(18768123725/699725)童佳淇(15268813847/787997)曾鸿勋(18368625632/755632)咨询电话:龙游县经信局·投资科0570-7028065工业机器人(智能化系统)购置资金补助申请表.docx2022年度工业机器人购置直接投资额汇总表.xlsx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