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通过“江苏智慧人社”人脸识别、大数据比对以及线下现场认证等多种方式开展了资格认证工作,仍有部分人员未能通过认证,2022年6月起,区社保中心将对未在认证周期(认证周期是指领取待遇人员连续认证两次的时间间隔,每个认证周期不超过12个月)内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暂停发放相关待遇,请所有因未能办理资格认证而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及时通过下列方式补办认证手续:方式一:领取社保待遇人员或其亲属,用智能手机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江苏智慧人社”,登录首页选择“待遇资格认证”,为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人脸自助认证,方式二: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含供养直系亲属)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洪泽区政务中心一楼人社13号窗口或人社局大楼211室进行现场认证,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其待遇将在补办认证手续后的次月起恢复补发到位,淮安市洪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