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宁波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2023版)实施细则》(甬科政〔2023〕103号)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宁波市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衡量)和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并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点击“办事大厅-企业研发后补助”事项“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研发项目(后补助申请)”模块填报,2.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三、补助标准2024年规上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过200万元,按增量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市县两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给予补助,四、有关要求与说明(一)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研究开发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当年形成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费用,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包括当年度获得市级以上的科技项目支持经费,研究开发费用以扣减2024年企业通过市级科技计划获得的科技项目支持经费为基数计算,(二)企业应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发现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等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