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10月28日~11月30日就《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汇总处理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将《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3月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607室谭工收,联系电话:0755-83949282(邮编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zsjc@pnr.sz.gov.cn,附件:1.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2.深圳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稿)起草说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