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扬州市江都区财政局印发的《江都区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奖补方案》(扬江农发〔2021〕24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村级核查、镇级复核,拟对扬州市江都区郭村大彭秸秆回收站等9家从事秸秆收贮利用的企业进行补助,现将拟补助企业2021年度夏秋两季秸秆收贮量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13日—5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局举报,举报电话:86869950(区农业农村局纪检办公室)、86299496(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举报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如异议情况经调查属实,将取消其享受秸秆收贮补助资格,附:江都区2021年秸秆收贮利用奖补登记表.xls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