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98号)和202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规划,自治区科技厅(外国专家局)是新疆地区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单位,即日起对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事宜提供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服务,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含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等“个人制”项目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受理单位负责,以及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制”项目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项目单位负责,二、申报要求1.留基委已于近期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其中“个人制”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3.请项目单位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资质、申请材料和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有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相关信息及申报流程可查询国家留学网,三、人员派出与管理1.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2.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国内项目单位提出的任务和要求,3.项目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管理办法,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项目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派出在外管理和回国情况以及取得的公派留学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