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拟建设2025年省级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建设两个及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一个项目,项目总资金150万元,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主体资质: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蔬菜生产经营主体,基地规模: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要求每个园区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不小于50亩,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年生产规模,支持环节及标准:1、省级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创建项目(1)示范园区要设立省级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标牌,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补助资金不低于总补助资金70%,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补助资金的20%),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补助资金30%,2、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1)优新菌种购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补助资金的40%,菌棒生产线、灭菌、接种线等生产设备购置,其他菌棒生产相关设备购置等,补助资金不低于总补助资金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