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办法》(汕人社〔2010〕180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经同级人社(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认定为见习基地,”兹有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阳广播电视台)2018年10月30日首次认定为见习基地,2021年10月30日期满后继续认定为见习基地,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10月30日期满后继续认定该单位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告,联系电话:0754-83813363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