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和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自主申报,区级和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现将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就业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552-2044869,附件:2024年蚌埠市市本级第八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单位的公示(第八批)2025年1月10日请下载:2024年蚌埠市市本级第八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单位的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