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湖区促进招商引资(外资实到)奖励的公示根据《南湖区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南制高〔2023〕1号)文件精神,经各园区、镇、街道初审上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及有关部门审核,现将南湖区促进招商引资(外资实到)奖励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17日起到1月23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经信局、财政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区经信商务局联系人:江南,电话:82838173,区财政局联系人:鲍毓婕,电话:82838554,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2025年1月17日附件:关于南湖区促进招商引资(外资实到)奖励企业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