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等文件规定,连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草拟了《连平县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pjjfgg@163.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公园路1号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编码:517100)三、联系方式:0762-4333240、0762-4332803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1月24日附件:连平县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连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连平县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连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