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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5-01-16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检测技术人员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二、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测试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检测机构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由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在“江西住建云测试管理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在参加测试前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系统,在测试管理系统向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提交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测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确保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检测技术人员应在《测试合格证》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内在住建云系统提交延期申请,持证人员如工作单位变更,需登录“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提交单位变更业务申请,先与原任职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五、有关要求(一)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测试题库管理及《测试合格证》电子证书的发放,委托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相关具体工作,(四)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检测机构加强检测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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