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桂财规〔2022〕1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结合实际,我局草拟了《巴马瑶族自治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179号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编:547500),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mnyj@163.com,请在信封、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巴马瑶族自治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附件:《巴马瑶族自治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14日文件下载:《巴马瑶族自治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关联文件:链接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