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拟开展2025年盘山县“首届新春购物节”促消费活动,针对消费者在县内法人企业消费给予补贴,二、申报要求1.参与活动企业需在盘山县注册登记,2.参与活动企业需在盘山县依法缴纳税收,3.参与活动企业无严重失信行为,4.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5.参与活动企业必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提交相应商品销售发票复印件以及相关结算凭证等纸质材料,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6.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证明,(附件1)四、申报流程请参与企业于2025年1月17日前向盘山县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两份)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承诺书.docx盘山县商务局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