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的风险提示近期,反映注册在三亚辖内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产品及开展类似业务(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预防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风险,现就“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存在的风险提示如下:一、“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不是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此类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XX安全服务”为名与车主所签订的安全服务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二、“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经营组织蕴含较大风险,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并非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相关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三、购买车险应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广大车主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其他如互助计划、机动车“交通安全服务”等以互助保险名义或保险名义进行宣传的,全面掌握“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的风险,对发现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有参与“机动车辆安全服务业务”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