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精神,布局建设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布局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应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技术创新需求,优先支持泰安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建技术创新中心,二、申报方式及条件市技术创新中心应由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牵头建设,3.有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任务或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的能力,(二)转建类条件转建类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主体为在泰安域内建设且整体运行良好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技术创新中心需明确领域和方向、建设模式、重点任务等,对新建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市科技局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支持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启动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四、材料报送各县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各申报单位的建设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推荐,联系人:刘雪丽6991144邮箱:kjjcgk@ta.shandong.cn附件:1.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新建类)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x2.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转建类)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x3.关于新建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意见.docx4.泰安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docx5.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docx泰安市科技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