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昆山工业企业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昆办发〔2021〕101号),完成了2023年度全市范围内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形成了综合评价分类结果,现将A类、B类、C类、C-类、D类企业名单即日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企业所在区镇反映,各区镇咨询电话:昆山开发区5019764557329293昆山高新区5778050957782208花桥经济开发区57604851张浦镇57451726周市镇50131690陆家镇57672210巴城镇57853893千灯镇57469758淀山湖镇57000205周庄镇57000732锦溪镇57000193附件:2023年度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