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个人等各类创新主体,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产业化、保险等多种方式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推动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让率、许可率和产业化率等数据共享,各市相关部门要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创新型企业(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注册登录存量专利盘活系统,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贯彻《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动内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大学科技园、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机构平台,鼓励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园区等,推动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有效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数据资源,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服务支撑作用,鼓励各类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聚焦专利转化运用,引导重点产业链企业、重大创新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引导重点产业链企业、产业园区等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省知识产权局将定期监测各市存量专利转化对接情况、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实施率和产业化率等数据,各市相关部门要在政策创新、服务举措、转化模式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