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责任,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工作,共652家省级项目保护单位纳入评估,经各项目保护单位自评,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评、实地抽查,我厅组织综合评估等程序,评估结果拟为:优秀52家、合格600家,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9日至1月13日,请在公示期内,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联系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邮政编码:510080电子邮箱:wl_gdwltfyc@gd.gov.cn传真:020-37803311附件: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结果.pdf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