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申报补助条款(一)支持文化平台集聚奖励标准: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街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件1),7.规上企业营收报表;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备注:企业统计代码需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家标准,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件1),奖励标准:6.园区内所有规上国标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超过7亿元的国家文化产业园(基地),给予产业园运营方不超过700万元的奖励,园区内所有规上国标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国家文化产业园(基地),给予产业园运营方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园区内所有规上国标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5亿元的国家文化产业园(基地),给予产业园运营方不超过1500万元的奖励,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表(附件1),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园区内所有规上国标数字文化企业营业收入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