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企业须为2024年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包括年度上规企业),营收规模(万元)缴纳社保人数支持条件和支持金额500(含)-20005人以上营收达到500万元,第二条:支持软件企业做大做强申报对象:1.申报企业为2024年度存量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不含年度上规企业),2.申报企业为2024年软件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每家企业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2.对2024年软件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且营收2000万元以下的非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第三条:支持重点软件企业培育申报对象:2024年研发投入2000万元(含)以上,支持标准:1.对2024年研发投入2000万元(含)以上,支持标准:1.对2024年企业新获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给予每件0.3万元支持,单家企业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两年(本次申报的为2023年和2024年获评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七条:支持企业开展项目竞标申报对象:1.申报企业须为2024年规上互联网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包括年度上规企业),支持标准:1.对企业自2023年起,参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招标项目中标且单个中标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3.单个项目、系统或产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