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省2024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主体2024年12月31日前获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颁发资质认定有效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二)填报内容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如实、准确、全面、及时填报2024年度统计调查数据,(三)注意事项1.同一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有多张资质认定证书的,该独立法人机构应另行填报统计数据,三、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7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摸清辖区检验检测机构底数,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数据填报,(二)填报阶段(1月18日至2月21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发动督促辖区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填报工作,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所辖县(区、市)按时保质完成数据填报,(三)审核阶段(2月22日至3月21日)省局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江苏省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导辖区相关机构做好数据订正、补报、重报等工作,(四)后续处理阶段(3月22日至4月22日)组织填报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办法》对辖区未完成填报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出相关处理,四、有关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检验检测统计工作是指导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获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认真履行填报数据的主体责任,(三)开展宣传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检验检测机构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