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24〕3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绿色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工程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十堰市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绿色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工程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2024年12月28日十堰市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绿色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工程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南水北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动办)(二)推广绿色装备应用6.绿色智能船舶更新应用,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7.绿色智能船舶充电设施及产业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十堰供电公司、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局、市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强化绿色交通科技支撑13.库区危化品运输智慧安防系统建设,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14.丹江口库区水上交通应急智慧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附件:十堰市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绿色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工程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附件十堰市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绿色交通运输综合治理工程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工作专班组成及职责一、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十堰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建设,部署调度十堰市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建设进程中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