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方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扎实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就《通知》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答:只要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展见习工作,答:《西安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批表》、《西安市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西安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法定注册登记资质证照复印件,各级国家机关出具编制或政府部门下发的证明文件或机关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16至24岁失业青年,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