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动态调整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5〕1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聚焦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和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建设,增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项目应符合全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向,(四)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续建项目(2024年底前开工建设、2025年继续实施)、新开工项目(2025年开工项目)和储备项目(计划于2026-2027年开工建设),能够依法合规如期开工建设并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各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根据上述条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市上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二)因建设条件、企业经营等变化,以及已开工建设但不能按原投资计划实施的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三、有关要求(一)各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核实入库项目信息,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出具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调整汇总表提供Excel文件)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处,附件1:2025年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新增项目申报汇总表.pdf附件2: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申报承诺表.pdf附件3: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申报书.pdf附件4: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调整汇总表.pdf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