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废止《江北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江北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25年1月20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产业发展科金劢克联系电话:0574-89582583附件:1.江北区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pdf2.江北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