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下转规上的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的奖励,未享受过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给予25万元,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个场景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