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各航运企业:根据《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海府办规〔2024〕3号,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作,符合《航运办法》明确申请条件的航运企业自主填报申请表并准备申报材料(含申报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于2025年1月16日前报送至初审单位海口市港航管理处,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海口市港航管理处负责接收涉及增加船舶运力、保持船舶总运力、航运要素集聚等项目奖励申报材料及初审(附件2中的申请表1、2、3),(二)港口经营单位初审,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根据港口实际经营数据协助航运企业办理集装箱航线相关佐证材料,代为接收涉及新开通集装箱班轮航线、集装箱班轮航线稳定发班等项目奖励申报材料及初审(附件2中的申请表4、5),业务受理时间:工作日,各航运企业在材料准备阶段请与各专项联系人联系,业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附件:1.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海府办规〔2024〕3号)2.海口市航运业发展奖励补贴申请(审批)表(2024年度)3.申请材料目录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5年1月8日附件:1.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4年)文字版附件:2.海口市航运业发展奖励补贴申请(审批)表(2024年度)附件:3.申请资料目录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