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引客入遂”支持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财政主管部门:为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制定了《遂宁市“引客入遂”支持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遂宁市财政局2025年1月3日遂宁市“引客入遂”支持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条为促进遂宁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给予一次性20万元落户奖励,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奖励,给予20万元奖励,给予30万元奖励,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园区(平台)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