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及资金预算的通知》(镇财农[2024]45号)文件要求,经养殖企业申请、贷款银行确认、丹徒区农业农村局和丹徒区财政局审核,镇江希玛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贷款符合贴息条件,为严格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贷款贴息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贴息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1月6日—1月12日)与丹徒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联系,附件:丹徒区2024年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单位公示联系人:何正兴联系电话:0511-86526391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