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拨付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的函》(南农函〔2024〕454号)文件,结合各乡镇(街道)报送的符合“雨露计划”享受政策对象名单及“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储备情况,拟下达2024年南安市第二批“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2.5万元(详见附件1、2),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或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595-86382024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1.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雨露计划)分配表2.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雨露计划)明细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月6日。